83.大房子

城南花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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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有听各种社会新闻的习惯,主要是几个软件推送的。

    当然, 有些推送并不是警方的报道, 而是本地新鲜事这种账号发出来的。

    闫浩宇听到的时候, 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因为这个事情,才发生不久。

    “ 近日,警方破获了一起情杀案,而破获的关键竟然是住在隔壁的盲人,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女)在犯罪嫌疑人丈夫谭某(男)出差时,与同公司的(被害者)张某(男)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7月3日, 谭某回家后,从李某的社交软件上知晓了张某的存在, 一气之下,约出张某,争执中, 失手杀死。”

    闫浩宇听到的时候, 已经顾不得死者是谁,皱了皱眉头, 为什么一定要把盲人这个点提出来?

    毕竟盲人发现了线索,进而帮助警方抓到了凶手之类的, 肯定会被猎奇的人用来做博眼球的新闻, 到时候, 丁一又得被各种各样的目光包围。

    而这个时候,里面还在继续说。

    闫浩宇眉头越皱越深,后面的部分,更是一直强调隔壁的盲人。

    不过,他也大概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妻子跟公司同事偷情,被丈夫发现,丈夫忍无可忍,用妻子的名义把男小三约到了家里,原本想打一顿,结果没有想到,没打赢,丈夫怒极攻心,拿菜刀砍死了小三。

    妻子回家以后,不愿意丈夫坐牢,于是让丈夫假扮成男小三的样子,去买火车票,假装离开了这个城市。

    为了保险起见,丈夫一离开,妻子便播他们事先录好的吵架音频。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丈夫下楼离开的时候就遇到了邻居,虽然是盲人,但是妻子听丈夫打回来的电话,还是不放心,想过来看看她有没有发觉什么,结果没有想到,对方已经报了警。

    计划还没开始,就被掐灭了。

    这个所谓的本地新鲜事,不知道是从哪儿得到的信息,大大咧咧地开始描述盲人邻居有多神奇。

    外面还下着大雨。

    这个天气,搬家实在是太困难了,闫浩宇有点急躁,然后就看到丁一同样也皱着眉头,平时里好看舒展的眉眼,这个时候紧紧地皱着。

    闫浩宇看着她这个样子,又是心疼又是气愤。

    心疼她总是遇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气愤那些人,用那种大惊小怪的态度看她。

    闫浩宇特别特别讨厌别人用看稀奇的目光看丁一。

    他思索着怎么安慰她,毕竟他也没怎么安慰过人,也是,他哪里需要安慰人,他从来都是众人的焦点。

    然后就听到丁一自责地说道,“出事的那天,我们出去买东西了。要是在家的话,说不一定还能救一个人。”

    闫浩宇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她的不高兴原因跟他是不一样的。

    两边的隔音不好,如果那天在家的话,闫浩宇觉得,可能不是去救一个人,而是对方杀人后慌乱紧张,然后再多杀一个。

    闫浩宇觉得后怕,还好那天不在家。

    但是这样的话,他不能跟丁一说,只能跟丁一说道,“因为搬不了家,那我们这两天先不要出门。”

    丁一不太明白。

    闫浩宇只能解释道,“怕有人来找你麻烦。”

    丁一没有闫浩宇的阅历那么丰富,就像是同样听一个新闻,丁一关注点在于受害者的事情,而闫浩宇看到的事情更加深。

    的确是有人找麻烦。

    丁一特听话,说不开门就不开门,只要不是警察,她就绝对不出声,在卧室里敲键盘。

    来找麻烦的人,应该是被抓的小两口的亲戚。

    一直拍门,骂丁一。

    闫浩宇这一天天地都被气炸了。

    他本来就是暴脾气,没受过委屈,被这样骂,怎么可能不生气。

    反倒是丁一,没有多少影响,反而安慰他,“她们亲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失去了理智,迁怒于人,也能够理解,”

    虽然能够理解他们失去了理智,但是她可不傻,绝对不会去理他们。

    同样,也有小报记者,想要采访她。

    丁一,一概装作不在家。

    把电饭煲放在客厅里,然后在客厅里做饭,轻手轻脚地吃饭,洗漱。

    晚上的时候,她也不开灯,早早地睡下了,还真的像是没人在家。

    闫浩宇开始的时候,觉得憋屈,但是也不得不憋屈,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不是那个闫家大少爷,他没权力随心所欲。

    但是,他发现,其实在家里也一点都不无聊。

    丁一是个求知欲非常强的人,两个人除了学习敲字以外,闫浩宇还会给丁一讲一些小故事。

    网上的一些笑话。

    雨下了整整七天,丁一她们就在家里呆了七天,哪也没去。

    雨停的时候,闫浩宇就催着搬家。

    丁一觉得其实就这样,一直待在家也挺好的。

    她特别容易满足,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就能满足她所有的需求。

    闫浩宇觉得她开心,那些人后面几天就没有来了,可能是觉得真的没有人在家了。

    最重要的是,搬家一次确实很辛苦,他们还要找房子,而且,又要把这些东西搬走,偏偏他还只能看着,不能帮忙。

    这样想想,不想搬家的话,也可以。

    晚上,早早地,丁一便洗漱完,然后穿着睡衣,回到了卧室。

    闫浩宇现在已经摸到规律了,只要丁一睡着,他就会跟着一起睡着,然后进入丁一的梦乡。

    丁一大多数的时候,做梦都是梦到花,或者车,或者……火山爆发……

    他也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一开始的那些怪物了。

    这天,丁一躺在床上,又甜又小声跟他说了一句话“晚安”,然后闭上了眼睛。

    很快他的意识就开始下沉,下沉……

    四周都是黑黑的。

    那么,对于丁一来说,这个开头,大概要占整个事情的四分之三。

    丁一的基础太差了。

    好在,她听话,而且非常乐观,一开始她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她念一个字,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着丁一,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