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第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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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进了沙漠, 马就不能用了, 在沙漠边的最后一个小镇, 姬冰雁低价卖掉了拉车的马,又用高昂无比的价格买了十几羊皮袋的清水。

    至于马车, 他一把火将其烧了, 这是他的心爱之物,他既然带不走,那么也决不允许其落在其他人手中。

    置办好了物资,他们便向沙漠进发了。

    仲彦秋走在第一个,因为他是带路的人, 一行人中除了他谁也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而他这个从没来过大沙漠的人,也无从告知他们目的地的名字, 他只知道该怎么走。

    骆驼虽然是他骑着的, 实际掌控方向的却是石驼, 石驼牵着仲彦秋的骆驼走着, 后面载着楚留香几人以及行李的骆驼乖乖跟着。

    白日里的大沙漠热得如同火盆, 一个鸡蛋埋进沙子里用不了多久就能烫熟,哪怕是隔着厚厚的靴子踩在上面,依旧会觉得脚底板火烧火燎的烫。

    然而石驼就像是一无所觉一般麻木地往前走着, 他做一副蒙人的打扮,宽大的白布遮住了他的脑袋, 不光是为了遮挡阳光, 也是为了遮盖住他的面目。

    到了要拐弯的时候, 仲彦秋就会弹出一道气劲击在石驼右肩上,石驼便沉默地带着骆驼向右转弯。

    这还是姬冰雁教给他的办法,平时姬冰雁就是这样告诉石驼要往哪个方向走。

    “话是这么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石驼愿意听别人支使。”姬冰雁感慨道。

    “他平时不是也听你的吗?”胡铁花说道,他是第一次坐骆驼,骑骆驼看着跟骑马很像,实际上却完全不是一回事,骆驼走起来时一起一伏颠簸极大,让他觉得自己坐在楚留香那条破船上——还是暴雨天的破船上。

    所以他整个人都缩在了驼峰后头,就像是受惊的猫儿一样。

    “石驼可不是听我的话,他只是欠了我的人情。”姬冰雁说道,“等他觉得自己已不欠我什么的时候,哪怕我跪下来求他,他也不会留下来的。”

    而仲彦秋是第一个让石驼愿意听话的人。

    事实上不仅仅是石驼,骆驼队里的骆驼对他也很是亲近,平素那领头的骆驼连姬冰雁都不愿意带,一见着仲彦秋立刻就蹭了上去,主动屈膝让对方坐在自己背上。

    走着走着,天渐渐黑了,随着夜幕的降临很快的,温度也开始飞速下降,起初还尚有几分白日里的暑气,淡淡的凉意让胡铁花大呼舒坦,但是不一会,白日里那点热乎气就被寒气吞噬,风并不强,却依旧像是刀子一样吹得人脸生疼。

    那些来时楚留香不明白为什么要带的厚毯子大披风披在了他们身上,却也无法阻挡无孔不入的寒气。

    夜色越是深沉,寒气就越是浓重。

    功夫比较弱的小潘已经顶不住这般寒气,裹着厚厚的毯子哆哆嗦嗦牙齿打颤,这时候姬冰雁才找了个能避风的地方搭起帐篷,又升起一堆篝火。

    骆驼围成一圈趴伏下来,高高的驼峰成了天然的避风港,火焰很快温暖了这一小块空间。

    他们终于不用再吃白天那干巴巴的饼子和几乎嚼不动肉干了,姬冰雁在火上架起锅,胡椒辣椒葱姜混杂着牛羊肉的香气随着咕嘟咕嘟煮开的汤汁弥漫开来,众人深深吸了口气,才觉得自己活了回来。

    好好吃上一顿,然后早早休息,第二天还不知道有什么危险在等着。

    “先生在看什么?”楚留香拎着一壶热酒在仲彦秋身边坐下。

    现在正轮到他们俩守夜,不远处小潘,姬冰雁还有胡铁花已经睡熟了,石驼坐在更远一些的地方,他微微垂着脑袋,让人分不清究竟是睡了还是清醒着,他的骆驼朋友依偎在他身边,让他显出了一种无比的孤独。

    “明天的天气。”仲彦秋答道,他身上也披着一条厚毯子,不过相比起小潘那恨不得把毯子裹成自己的第二层皮的样子,他只是很随意地在身上搭了一下应个景而已,“会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

    “听起来不是什么好消息。”楚留香道,在别的地方艳阳高照自然是好事情,但是大沙漠里的太阳可着实让人无福消受。

    顿了顿,他又问道:“按我们现在的脚程,还要多久能到地方?”

    “顺利的话,三天。”仲彦秋说道,“那里并不是很远。”

    “太好了。”楚留香舒了口气,面上显得轻松了些。

    仲彦秋轻笑:“你倒不怕我和别人联手起来诓你们。”

    他们前进的方向全部都由仲彦秋把握着,若是心存歹意将他们带到什么陷阱包围里去也不费吹灰之力。

    “我相信先生。”楚留香说道,他的半边侧脸被篝火映出了几分红,“别的不说,我对自己看人的本事还是有些自信的。”

    仲彦秋想起自己曾经“看”到的东西,明智地把到了嘴边的嘲讽又咽了回去。

    好吧,如果是跟陆小凤比的话,楚留香交朋友的准确度还是挺高的。

    “给。”楚留香将酒壶递给仲彦秋,“夜深露重,暖暖身子。”

    他递过来,仲彦秋便接了,酒壶里是西北特有的烈酒,火辣辣的一口下肚从喉咙口一路烧到胃里,“多谢。”

    仲彦秋仰头灌了一口就将酒壶还了回去,楚留香也仰头灌了一口,叹道:“好酒!前次走得匆忙未能尝到先生的美酒,着实是可惜了。”

    “为何?”仲彦秋把毯子扯得紧了一些,他虽然不怕冷,但是沙漠里的风吹在身上也是不怎么舒服的。

    “没喝到美酒,不应该可惜吗?”楚留香反问道。

    “好酒之人没喝到,自然是可惜。”仲彦秋说道,“但你并不好酒。”

    “江湖上可都说楚留香是个酒鬼呢。”楚留香学着仲彦秋的姿势靠在垒得高高的行李堆上,抬头去看满天繁星。

    “好酒的人身上会有味道的。”仲彦秋指了指那边打着小呼噜的胡铁花,“隔着老远我都能闻出来。”

    楚留香大笑,“那花蝴蝶身上确实是一股子酒味。”

    他身边好酒的朋友多,得了什么好酒便要拉着他一起尝尝,久而久之的他嗜酒的名头也就传了出去,实际上他对那杯中之物并无甚偏爱。

    “虽说楚某不好酒,但此番若能平安回去,定是要同先生痛饮三百杯的。”楚留香又仰头灌了口酒,漠北的烈酒是江南喝不到的呛口浓郁,也只有这种烈酒才能让人抵得过大沙漠夜晚的冰寒与孤独。

    “别的好说,喝酒就算了。”仲彦秋说道,从火上拿起煮好的茶吹了吹,抿了一口,“我不善饮酒。”

    茶并不算是什么好茶,沏得浓浓得再加些奶,味道说不上有多好,风大严寒的晚上暖暖身子却是很不错的。

    “因为喝酒易误事?”楚留香玩笑道。

    仲彦秋摇了摇头,“因为醉鬼管不住自己的嘴,我又知道的太多。”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嘲讽的笑,“你可知有多少人巴不得我一辈子说不出话来。”

    楚留香无言,这世上谁没有些不欲为人知的秘密呢,从这个角度来说,仲先生的本事堪称骇人听闻,即便他自己偶尔想起被仲彦秋说破师承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有些后背发麻。

    “你一定没什么朋友。”他喃喃道。

    “我为什么要有很多朋友呢。”仲彦秋说道,他早就过了会因为这种事情纠结苦恼的年纪了,“若是狐朋狗友,如山如海又有何用?”

    楚留香一愣,继而展颜笑道:“倒是我狭隘了。”

    “说起来......”仲彦秋转了个话题,问道,“无花是你的朋友?”

    “无花......”楚留香苦笑,“我只见过他三次,第一次,我和他喝了三天三夜的酒,第二次,我和他下了五天五夜的棋,第三次,我和他说了七天七夜的佛,你说我们可算是朋友?”

    “如果你愿意和一个人说上七天七夜的佛,心里定然是将他当做是朋友的。”仲彦秋说道。

    “谁会不愿意同他做朋友呢。”楚留香叹道,“那可是无花啊......”

    弹得一手好琴,画得一手好画,高洁凛然如优昙雪莲不沾世俗的秒僧无花,即便是现在楚留香也难以将其与那始乱终弃偷盗天一神水又残忍地杀死多名高手的恶人形象完全重叠,甚至于无法想象是对方带走了苏蓉蓉三女来要挟自己。

    仲彦秋沉默了下来,垂着头小口抿着滚烫的热茶,茶和奶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很是奇妙,水雾缭绕在他的鼻尖挂起一层湿气。

    茶里有股子很淡的血腥味,估计是制茶的哪一环里发生过命案,索性并不是特别明显,忍一忍也还能入口。

    他和楚留香守前半夜,后半夜胡铁花和姬冰雁守着,一夜无话。

    对于没有来过沙漠的人而言,路上的日子实在是难熬,白天的酷暑自不必说,一天下来身上的衣服里都能搓出盐粒子样的玩意,晚上的严寒更是难熬,好几次他们都睡着睡着哆哆嗦嗦被冻醒,有时候一觉醒过来还能从脱下来的鞋子里倒出两只蝎子或是蛇,毒是没什么毒,但被咬上一口也是不怎么好受的。

    而且在沙漠里行进的过程异常的无聊,每天看到的除了沙子还是沙子,起伏的沙丘走上几个时辰都不会有什么变化,每天的行程安排严格到秒,为了节省体力除了必要的交流之外连话都很少。

    刚刚进沙漠时胡铁花还能活蹦乱跳地叫上几句,三天过去就已经没精打采趴在骆驼后头懒得动弹了。

    别说是胡铁花,就连楚留香都有些受不住这种高强度的行程显得有些萎靡不振。

    第三天的傍晚,仲彦秋终于停住了骆驼。

    “到了。”他说道。

    出发前事情繁杂,不过一旦开始走了,花满轩反倒清闲了下来,尤其眼下还是江南地界,没有谁会蠢到在这里撩花家的虎须,而仲彦秋来的时候又带了白玉京的茶和酒,马车里燃上一炉碎香,就能舒舒服服打发一下午的时间。

    此时正是春天里最好的时候,路上能看到开得正盛的野花,绿草如茵铺了大片,仲彦秋把马车窗户上挂着的帘子拉开,时不时能看见几只雀鸟落在窗棂上探头探脑往里看。

    这是一种很常见的鸟儿,从江南一路往西北,无论在哪儿都能见着这种鸟儿的踪迹,匆匆忙忙叼着草籽花瓣飞来飞去,发出悦耳的啼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