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第十七章

山海十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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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手起家, 也就意味着创业初期的很多事情都要亲力亲为。

    因为乐远岑的技术支持,姬冰雁在大半年里打开了一扇书画行业的新大门。

    图文并茂的春宫书籍在这个年代也能算前无古人, 更何况乐山的作品故事又动人, 图画又勾人,想要不红着实有些难。

    然而,姬冰雁的目标是西北巨富,他并不满足于仅仅开拓了书画行业的新方向。胆子要更大一些,要更能闯一些,最好是当下不太有人去做的生意。那么对于一个挤入商界的新人来说, 竞争压力也相对较小。

    比如说和田玉的生意。

    这不是什么新行当, 古已有之, 但是因为交通往来的困难, 要度过西域沙漠才能将玉石运入关内,敢做这种生意的人并不多。

    这意味着极大的风险, 不仅是要应对沙漠的变化莫测,更要应对出现在沙漠里的各种大小势力。所以这是一条暴利之途,但与之相伴的就是很不确定的危险。

    姬冰雁却是决定去闯一闯。依据他的调查,在本朝建立后,因为各种原因,和田玉的运输商路始终没能固定下来, 就以近几十年而言, 除了西域的各国通过商队进入中原卖玉石, 还真的鲜少有关内商队主动去开拓一条沙漠商路。

    比起普通商人, 姬冰雁的武功不俗, 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优势,能够有可能横渡大漠,找到一条可行的商路。

    乐远岑觉得姬冰雁有心去闯荡一番也未尝不好,尽管她从前走过大漠知道其中的危险。但是姬冰雁其实才二十几岁,人有心做一番事业,也就能将那些怅然的情绪抛之脑后,说不定刚好就应了情场失意,事业得意。

    有关姬冰雁为何要退出江湖,甚至是有心要远远避开胡铁花,还是没有能绕过一个情字。他们都喜欢上的同一个女子,高亚男心仪的是胡铁花,那么姬冰雁也就不再多留了。

    这些是在乐山名作大卖的庆功宴后,姬冰雁终是喝醉后才吐露一二的话。

    情之一字,其实不能说毫无道理可言。

    如果一个人没有任何吸引你的优点,那你也不可能动心,可也不是只有这些就能两情相悦。如果让乐远岑来看,姬冰雁比胡铁花要靠谱,可是高亚男不喜欢,又有什么办法。

    天地之大,有情人能携手同归是幸运,而更多的人是不能。

    既然不能,那就要让自己活得更加充实。

    姬冰雁要去和田玉的原产地,那里也正好是乐远岑要去的昆仑山脉恶人谷附近。

    既然目的地一致,两人一起都能多一份照应。

    乐远岑与姬冰雁并没有多带其他人,这一路是为了探路而来,其他人反而会变成累赘。姬冰雁会根据天上的星相变化,绘制出一张可靠的行路途。

    出了玉门关之后,两人一路向西而去。

    乐远岑不能完全断定,这个世界与上个世界的地理布局一致。

    正如本朝也叫明朝,历史脉络上也与她所知大概相仿,但是皇帝并不姓朱而是姓郑,谁也说不好会在地理布局上会有细微的差异。而且,她以前出行沙漠走的是天山一脉,而非昆仑一脉,所以过去的经验只能作为借鉴。

    沙漠行路,最怕的是没有水。就算武功高超还是需要喝水,只不过忍耐力比起普通人要好上一些。能够找到水脉的走向,可以说是在大漠生存的高超本领。

    在走了近三个月后,地下河的踪迹变得越来越难以预测。

    这时,乐远岑再度觉得眼盲也不是坏事。人看不见了,就会听更多,感觉到更多。黑暗之中的世界,其实更加多姿多彩,比如说她就感觉到了几乎微不可闻的水气。

    “前面是有一个小山丘。”姬冰雁语气激动地指向了西南方。

    即便现在是冬季,就算遇到过一两场大雪,但是因为气候干燥,雪落之后大多也不会凝为水。他们已经有三天没有喝过水了,如果再没有办法补充水源,那么早晚会渴死在沙地里。幸而,乐远岑及时找到了水源,远方的小山丘之下很有可能会是暗河的支流。

    沙漠上空旷无比,虽然遥遥能望到小山丘,实则还有几十里地的距离。

    只是,人一旦有了希望,脚步都会轻松很多。

    “姬大哥,我似乎还听到了鞭子的声音,也是从那个方向发出来的。是不是有其他人来了?”

    乐远岑说是似乎听到,但她已经可以肯定来的是两个人,都是以轻功在移动。一个的声音很轻,武功应该很好,另一个的声音较重,却是跑在了前面,这感觉有些像是一追一逃。

    姬冰雁本来并没有看到,但是随着他与乐远岑也急速靠近小山丘,他看清了远方是有两个女人。“是有两个人,穿白衣的再追杀穿红衣的,”

    风里传来了那个人的说话声。

    红衣人:“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如果我不死,或者我死了,也会变作冤魂日日夜夜缠着你。”

    白衣人:“你做人的时候,我都不怕。你做鬼了,我难道还要害怕吗?不是我要找你的麻烦,而是你管了不该管的闲事。你杀不了我,那么我就杀了你。江湖之事,本就如此。”

    这两句话之后,白衣人抡起鞭子就朝着红衣人的脸上再度抽了过去。

    这一会的功夫,姬冰雁已经看得清楚那两个人的相貌。

    白衣人看着也许是二三十岁,外貌圣洁如莲,可是她的手段阴毒至极,将红衣人原本妩媚又俏皮的脸划出了三道深深的血鞭。

    “你看要去管一管吗?”姬冰雁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意气青年了,眼前的局面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冒然插手说不定惹上一个大.麻烦。

    乐远岑听着鞭声微微蹙眉,杀人不过头点地,往女子的脸上的抽鞭子,这种手段着实恶毒。

    “只怕我们不想管,但也已经被认作是要除掉的人。我看那白衣人不讲道理,人不讲道理了,就该把见到她动手的人都杀了。谁让我们刚好撞上了这一出。”

    当前的情况也确实如此,那就只能管一管了。

    可别说二对一是胜之不武。这又不是公平比试,而是要把那个白衣人打到痛了离开。

    乐远岑与姬冰雁一跃离开了骆驼,就冲着那两人的方向而去。

    白衣人早也发现了远方骑着骆驼的两个人。

    那两个人也认不出是男是女,穿着一身粗布衣物,头上不仅是戴着帷帽,更是围着口罩、方巾,手上还戴了一副手套,把全身围得严实。

    这让白衣人认为那他们就是普通人,才会穿着如此行头来到沙漠,是为了避免风沙吹袭。既然是普通人,那么就等解决了红艺人再动动手指杀了,却是没有料到这两人居然会武功。

    乐远岑如果知道白衣人的猜测,她必须说对方挺了解进入大漠要穿的装备。她与姬冰雁如此穿着就是全面防风沙,免得吹得头发、脖子里都是沙粒。

    谁说武功高就不可以穿得像个寻常人了,难道一定穿得白衣飘飘才行吗?

    她是一个务实的人,既然是第一次走这条线,对于线路尚不清楚就包裹得严实一些。谁知道下一次能在哪里洗脸。穿得怪异了一些,但是感觉舒坦就好。反正她也看不见,眼不见心就不烦。

    “你们也是来管闲事的吗?”白衣人看着在地上抽痛的红衣人,她摔动了手里的鞭子。“何必呢?不如与我去宫殿享福如何?”

    在帷帽之下,乐远岑的表情一凝。

    她是真的不喜欢再听到,陌生女人请她去宫殿里享福之言了。“你若有诚意,应该以八台大轿来接,难道我们看上去会这么随便地与你去吗?”

    白衣人听着来人尖利又阴郁的声音,更加无法辨别他们究竟是何人,却也无需知道他们是谁。“既然你们不愿去人间的宫殿,那么就去地下的阎罗殿吧!”

    白衣人的话音落下就已经挥动了鞭子。如此一言不合,三人缠斗到了一起。

    姬冰雁这会认出了鞭子是九现神龙鬼见愁,这种兵器极为罕见。它乍一看就像是金龙,左右伸出了龙的角,而从龙嘴里吐出一条碧绿色的舌头就是鞭子了。

    如果他没记错,这一年多以来,传言有以个喜欢穿红衣服的少女,诛杀群盗以而名震黑道,正是使用了这种兵器,被人称为小仙女。

    那么地上重伤的红衣人就是小仙女,而这鞭子是白衣人夺了去的。

    姬冰雁没有说话,他不会变音,说话指不定日后会被听出而节外生枝。他只是比划了几下,乐远岑就明白了,鞭子是被抢走的。

    白衣人用红衣人的鞭子,抽花了红衣人的脸,这手段真是更加恶心了。

    下一刻,白衣人的鞭子冲着乐远岑的面门而来。

    在触及帷帽之前,却被乐远岑一把紧紧抓住了鞭尾。从刚才十几回的来往拆招可以看出,白衣人不善用鞭子,她用鞭子就是在羞辱恶心红衣人。

    “你的师父没有告诉你,别用鞭子抽人的脸吗?”

    乐远岑的声音有些诡异,但又带着三分笑意,就显得格外的阴森,“如果,他没有教过你,那么我可以代为告之。”

    也许,在沙漠这种环境下,对于炙热如火的嫁衣神功,更为天时地利人和。

    只见一股灼热之气瞬间沿着鞭子逆行而上,直冲向白衣人的手,即便白衣人甩开得够快,手上还是多了几个水泡。

    乐远岑夺过了鞭子,就毫不犹豫地抽向了白衣人的脸,“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很是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