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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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一身连体太空服,套头罩,我走进隔离舱室,元莎已经在里面。

    “准备好了吗?”她的询问透过无线电传来。

    我竖起一根拇指,她按下墙的按键。

    #系统已经确认,执行排气程序,5,4,3,2,1,空气已清除。#

    不想被空气卷走,这是必须的外出准备程序。

    #执行消磁程序,5,4......磁场已消除。#

    身体的重量一下子消失,我缩起双脚,整个人悬浮在空。

    #舱门已解锁。#

    元莎按下一个红色的按钮,舱门打开。

    往下望去,甲板停满吸血鬼战机,它们横竖成列,绵延至舰首。头顶是太阳帆,骷髅旗高挂于围杆顶点。

    借着手部的压缩空气推进装置,可让身体在虚空漂浮,直至双脚落在甲板。

    打开一个铁皮箱,里面有三个喷雾器,我将其一个抛向倒置着身体的元莎。

    从喷雾器吹出一团团的泡沫,吸附在战机表面,将星尘和金属微粒分离出来。

    我正在清洗战机的玻璃罩,突然陷入一片白茫茫,擦掉遮阳镜的泡泡,看见元莎提着喷雾站在引擎罩,头盔内分明是一个微笑。

    怎能放过这个捣蛋鬼!我蹬离战机,往她身喷泡沫,她跑逃时还不忘还击。

    当手的喷雾器再也不能喷出一丝化学泡沫,我知道这回玩大了,整个甲板漂浮着如水母一样的泡泡,有不少还落到下层的舷窗前。

    “天啊!瞧你们干的好事,从现在起,我会时刻盯着你们的屁股,如果不想它开花,把我的船弄回原样。”欧阳洛的吼叫从耳机传来。

    我张望左右,不见元莎的踪影,围杆有一个潜望镜在转动,我从身旁捏了一团泡泡,向十米高的地方扔去,泡泡成功吸附在镜头。

    “公主!”到底躲到在那里了?

    向前走约二十米,拨开一片白雾,元莎站在金属蝎子旁边眺望黑白各半的月亮。

    “它太漂亮了!”她知道我在身后,脚下长长的影子把我出卖了。

    “因为遥不可及,她才显得迷人。”我说。

    回到船舱,摘下头盔,警报声声入耳。

    “嘿,发了什么?”我拽住一个奔跑的海盗。

    他喘着气回答:“太阳风暴,它要来了!”

    太阳并不是稳定的,时常会喷发出高能粒子流,通常只会对电器产生影,但绝望狂欢号是一艘太阳帆船,利用太阳光直接推动黑帆产生力量使太空船前进,强烈的太阳风会把围杆吹断,像海的帆船遇飓风,失去动力的太空船只能永远漂泊在宇宙。

    我与元莎跟着海盗奔跑,来到机轮舱,十多名赤膊壮汉推动着一个转轮,纹身男子的长鞭抽在他们背,留下一道道水蛭般的红印,鞭打和苦叫同样悦耳。

    巨轮转着,帆在下降。

    #太阳风暴将会在十秒后到达。#系统提示。

    从舷窗望去,帆只是收起了一半,似乎来不及。

    欧阳洛拔出佩剑,叫嚷:“养兵千日,用在今朝!把耳朵竖直,你们这些肥猪!在宝剑刺进屁股之前,给我奋勇向前,因为我们没有任何退路。”

    窗外的太阳变成紫色,从边缘分出一圈光晕,在空间不断扩张,只是一瞬间,彩云般的等离子流吹过来,吞没整艘太空船。

    内部重力磁场失效,所到东西漂起,向着同一方向的墙壁拍过去。虽然有太空服保护,仍旧让我一度晕厥,身体四肢紧贴在墙壁,一个矿泉水瓶在墙滚到我面前,里面的水聚在靠墙一面,仿有强力吸引着,体内的血液快要冲破体表。

    到达顶点后力量有所减弱,我能站起身,但却是立在危墙之。

    太空船的一切错了位。

    元莎躺在四米外,跨过一个敞开的门口,我来到她身边。

    “公主,醒醒!”

    她睁开双眼,表情木讷,有点脑震荡,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雷雨......”

    我将她扶起,沿着墙壁走,许多人躺在路,一时半刻爬不起来。

    飞船的控制室在眼前,但口门距离脚下的墙体有三米高,我找来一把折叠椅,攀门沿,跳进去。

    窗外的星空快速变换,控台的显示器全是雪花,方向表的机械指针在高速旋转。

    我明白过来,原来船体在旋转,离心力将所有东西甩向一边。

    重启主电脑,显示器变回正常,船身稳定系统开始工作,一股股压缩气体反向喷出,阻止了船体无休止的旋转,船舱的东西又回到地。

    甲板的围杆还耸立着,我们逃过一劫。

    老张正在为四星机体做检查,不时会瞄瞄升降台下方的男子,深蓝色的军在穿在他身很合适,脸很少有表情,冷静但又不算严肃。

    只短短的几天,一个本应该呆在厕所刷马桶的人,摇身一变成为最出色的机战员,老张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尉!”

    小杉看见福林从维修仓外走来,立刻眉目敬礼。福林已经是校,听说早近在组建自己的作战团队,小杉猜到他的来意。

    “你觉得它怎样?”

    “反应迅速!”

    “尉,我希望你成为它的驾驶者。”

    小杉一愣,四星26号是福林专属机体,为了*它,他可是花了不少心血。

    “长官,君子不夺人所爱。”

    “不是白送的,我有一个要求,是你必须成为我战队的一分子。”福林看见他的犹豫,“怎么了?不愿意吗?”

    “不瞒你,我对机战员没太大的兴趣。我的目标是成为机甲师。”

    “但联合舰队正在缩减编制,要想加进去,像在鸡蛋找针孔。”

    “既然已经创造了一次迹,我不介意有第二次。”

    “你的自信似乎不需要理由。”福林耸耸肩,“好吧,你也不用急着拒绝,我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清楚找我。”

    晚,刘离独自走向停车场,在吉普车旁边,她发现了小杉,还有那辆巡航摩托。这些天他都很晚才回家,今天早早在此等候,让她有点意外。

    “你在等哪位美女呢?”刘离走到他面前。

    小杉笑了笑,“美女没看着,但我等的人出现了。”

    两人骑着那辆摩托出了军营,回家途突然下起大雨,还伴有雷暴,闪电将黑夜的海面照成白昼。

    小杉只好将摩托开进路边一个加油站,打算等雨停了再走。

    另一辆摩托从雨驶来,骑士穿着黑皮衣,从身形来看是一名女子,摩托停稳,她摘下头盔,长发一甩而出。

    小杉发现她戴着闪亮的鼻环。

    刘离推推他的肩膀说:“你的眼睛放出光了。”

    “是吗?那线条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看几眼。”

    刘离的眼眯成一线,“我的线条不漂亮吗?”

    “你还吃一辆机车的醋。”

    刘离吐吐舌头,决定暂时不理会他,因为她发现加油站旁边有一间商店,决定去买点食品埋埋肚子,她可不是为身材而饿肚皮的人。

    雨势没有减弱,机车女子也向商店走去,加油站只剩下小杉和两辆摩托。

    照看商店的是一黄毛小哥,头的鸭舌帽歪向一边,脖子挂着一对耳机,穿着宽大的t恤。

    刘离向他询问干果摆放位置时,他的眼睛不停在她身打转,很不老实。

    选了两包红柿,打算结帐,但肚子一绞,刘离一溜烟往旁边跑去。

    小哥望着她的背影,戴放嘻哈音乐的耳机,开始摇头晃脑。

    这时门外进来一个女子,长发披肩,紧致的黑皮衣让她的身材尽现,她动作力简练,走起路来像风一样快,只是眨眼的功夫,她便出现在面前。

    小哥看见她那两片嫣红的唇在动,吵杂的音乐掩盖了声音,他摘下耳机问:“你想要什么?”

    “你害怕死亡吗?”女子问。

    小哥一愣,接着目光落在她胸前的曲线,难道是搭讪?他斜着嘴角回答:“为了你,甘愿下地狱。”

    像来时的迅猛,暴雨要停下也是毫不讲理地快。小杉将手伸出,只抓到空气的水雾,等刘离回来可以继续赶路。

    他发现一个女子在加油站的灯光下走来,但她不是刘离,因为刘离没有那样紧致的身材。她将被雨水打湿的皮衣脱下,放在加油站旁边一个垃圾桶的顶盖,身只穿一件无袖白背心,怪的举动引发小杉关注。

    女子戴了头盔,跨机车,俯下身去抓车把,胸前的衣襟也随之压低。小杉的目光定住了,不是因为胸前的风光,而是因为一个纹身。

    “蝗虫杀手”的故事他也听过,但都是耳闻,听说故事的主人是一对杀人不眨眼的情侣,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是在身刻有一个抽象的蝗虫纹身。

    女子驾着机车离开油站,尾灯在海滨大道渐渐远去。

    小杉往商店的门口张望,刘离还是没有出来,这说不过去呀,买零食不用花十分钟吧!他向商店走去。

    经过油站旁边的垃圾桶时,他看了一眼女子留下的黑皮衣,几只苍蝇在方盘旋,地有一滩水迹,暗红的水滴正从皮衣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