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入行

三天两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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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正午的阳光是非常毒辣的,透过百叶窗照射在王诩的脸上,让他难受得渐渐醒了过来。猫爷坐在办公桌后抽烟,看见他醒来,说道:“穿上衣服,我跟你讲些事情。”

    王诩揉了把脸,发现自己躺在猫爷那事务所的沙发上,身上裹着条毯子,但是两秒后他突然一惊,“我怎么只剩裤衩了!”他问的同时心里其实已经给了自己一个很不妙的答案,然后手就往自己的后/庭摸去……

    “我做了很多事呢……”猫爷的回答还是有气无力,波澜不惊。当然他的这个回答是很容易引起误会的。

    王诩的脸都快绿了,“没想到这个家伙还有这种癖好,可怜我的清白之躯……”没等他在那里胡思乱想几秒,猫爷又接着说了下去:“首先你租的那间屋子前天发生了煤气爆炸,我想你也没必要去收拾什么东西了,我去看过,只剩下炭了。应该是你被那群鬼围困的时候,那个女鬼去打开了煤气。”

    “另外就是一些善后的事情,那房子的房东我已经帮你搞定了。还有警察的衣服可不是随便可以穿的,虽然破了但还回去还比较好交代,我在警方那边也有自己的关系,所以这事情还是可以压下去的。”

    他又抽了一口烟:“昨晚你被困在在一个由百鬼制造的空间里,只有狩鬼者和鬼魂能进去,里面的东西大多是幻觉,所以你不用担心会有破坏公共财物罪之类的情况。”

    “那昨天遇到的大狗和小孩儿也是狩鬼者?”王诩拿起旁边放的干净衣服一件件穿上。

    “哦,大概是孙家的小姐吧,她的灵识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应该只是路过,不用在意。”

    “什么什么?她是个女的?”

    “我说你啊,应该是个交不到女朋友的人吧……”

    “啰嗦!你这种住在办公室里的人有资格说我吗?话说我从第一次看见你你就穿着那件破西装吧,里面的衬衫都快发黄了,而且也从来没打过领带,看你也快三十了,你这样是想告诉别人你很废柴是吧!”

    “嗯?对你的救命恩人就是这种刻薄的态度吗?难怪你还是个处男。”

    “卧槽!这你也能看出来,你到底对我干了什么!”王诩脑海中又出现了非常可怕地画面。

    “美女和处男就像是衬衫领口上的口红那样显而易见……”猫爷吐着烟说了句总结性的话。

    “靠!只有对你来说是吧!你这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你还认识警察,还能找到我的房东?”

    “其实干这行得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各种领域都得有自己的关系,比如我就从一些**的朋友那里打听到你其实很不简单……”

    王诩听到**二字的时候知道大事不妙,看来自己这几年来做的行当已经曝光了,猫爷继续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三年前初中毕业,父母相继死了,于是就在姓秦的那家地下赌场里找了个工作,听说你还是那里很出名的赌场发牌员,居然可以做到不靠机器不露痕迹地左右胜负,甚至是在众目睽睽下换牌……”

    “你听谁说的!你别胡说!我可是良民大大地!”虽然明知没用,但王诩还是抱着抵赖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想法进行挣扎。

    “反正你最近不是已经洗手不干了嘛,放心,如果要把你交给警察我也没必要帮你摆平那么多事,如果真要你死,你也早已经死透了。我救你只是为了让你替我办事。”

    “我如果不答应呢?”

    猫爷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拿起了桌上的“伏魔篇”自顾自的转移了话题:“鬼谷子的这部伏魔篇记载了很多早已失传的绝技,还有许多在狩鬼界很有用的知识,既然你是这东西的主人,那么应该只有你能够学习上面的东西,其他人就算是把上面的文字翻译出来也绝对领悟不到其中的道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王诩的这句话又成功的被猫爷无视了。

    “你现在就算是我这个侦探事务所的员工了,我会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教你一些基础知识,像你上次对付存在实体的幻兽却使用攻击灵体的招式就显得太菜了。”

    “喂,你无视别人要有个限度……”

    “一个星期以后你就要进行第一个任务了,希望你可以好好地学习,免得第一次出门就因公殉职。哦,对了,你已经睡了三十多个小时,来楼下酒吧吃点东西。”猫爷一边这样说着就出了门。

    王诩已经处在了发作的临界点,不但被完全无视,而且对方还非常自然地对他发号施令,不过他考虑到自己现在无家可归身无分文,决定先忍耐下来,等过几天再看看能否借机开溜。

    转眼又过了三天,这几天王诩对猫爷这个人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观,原来这人并没有看上去那样不堪,王诩昏迷的时候猫爷几乎没在事务所待过,一直在为其奔走着,直到那天上午才回来,他的伤也是猫爷治好的。并且那天以后在黑猫酒吧给王诩安排了住处,王诩曾经遇到的高大男人叫孟鸿,是酒吧的保镖兼打杂。酒吧老板是个很有精神的老头,叫武光宗,背头总梳得一丝不乱,一直穿着一套西式酒保的西装马甲,打着领结。那些来酒吧的人大多看上去很凶恶,不过却没有那种以多欺少的流氓事件,看来他们已经脱离小混混的低级趣味,进入了“绿林好汉”这个领域……值得一提的是,看上去多厉害的人,包括猫爷,都要恭敬地叫老板一声“武叔”。

    王诩还发现武叔和孟鸿都管猫爷叫“古尘”,他问了猫爷本人才得知,原来猫爷只是一个称号,而且是代表这个城市所有狩鬼者的最高称号,每个城市都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基本上出了什么大事,就得把这人揪出来放到火上烤……

    在狩鬼者这个行业大家都是不用真名的,因为怕祖上在阴间受到牵连,所以大多都舍弃了本名,每个人都有一个绰号,这也是个不成文的规定。其实阴间的事,即使狩鬼者也不知道,他们要做的只是让无辜凡人尽可能过上一无所知的幸福生活。

    而成为狩鬼者,一般需要某个前辈的引荐,只要这个前辈认定一个人有品德,有能力,且有牺牲的觉悟,那么恭喜你,你就进入了这个有来无回的行业。

    王诩这些天发现他之前能够完全看懂的伏魔篇,现在又变成了天书一般,更不要说用什么“天地无极,乾坤借法”了,现在他依然是那个凡人王诩,他得出的结论是自己小时候有些自闭的那个时期拥有着惊人的力量,只有回到那个状态才能激发自己全部的潜能。因此这也更坚定了他逃离这个行业的决心。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了,王诩倒是学了很多入门知识,但他心里想的却是开溜。尽管如此人总是喜欢在一些事情上凑热闹的,比如他还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要你命三千”,这个绰号立刻被猫爷否认了,他的理由很简单,“说出去丢我的脸。”

    而在王诩得到自己狩鬼者绰号“鬼谷子”的那天,他也从猫爷那里知道了自己的第一个任务,不得不说,这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圈套,一个针对王诩的圈套,让他情不自禁得往里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