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春蚕偏作茧

锦秋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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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订阅不足30%的请过24小时观看,么么哒~  琳琅个子小,见到处都是人,很有会被淹没在人潮的迹象,抬头问易明卓:“你认得路么?”

    易明卓道:“不就是在杏花楼拐角么,你跟着我。”走了两步, 见到琳琅已经差点被挤没了, 赶紧走回来, 拉住她的手:“跟我走啊。”

    两个人手牵着手, 一起往人堆里挤,易明卓在女子当中身材算是很高挑的, 扮成男子也不比寻常男人逊色,肩宽腿长, 胳膊有力,非常不斯文的左一扛右一撞,给琳琅生生挤出一条道来, 又取笑她:“跟个扇坠子似的, 差点想把你挂在腰带上带着走了,那还省事些。”

    琳琅眨眨眼睛:“你好大的力气,是觉醒了么?”

    易明卓脸色暗了一下:“咱就不提这么扫兴的事了好吧。”闷头走了几步,忍不住又道:“就算不觉醒,也没差过谁, 怎么就非要挤那独木桥呢。”

    琳琅对这话大生知己之感, 点头如鸡啄米, “对啊,就为了个强身健体就要跟神农尝百草似的,非要把自己给撑死毒死,真是自讨苦吃。”

    易明卓噗的笑出声来,“你这扇坠子说话倒有意思。”忽然伸手过来,插到她肋下,还真的把她像孩子一样给举抱了起来,笑道:“那不就是流兰院么。”

    琳琅被她举着,比她还高出一头,自然清楚瞅到了几步外那张灯结彩的园林建筑,点头道:“看上去不错,至少比大街上人少些。”转首认真道:“你别借故调戏我,要你是个男的,就得嫁给我了。”

    “谁嫁谁还说不定呢!怎不能你是男的,非要嫁给我!”易明卓哈哈大笑,把她放了下来,毫无正经道:“要这样就得娶了,我得娶多少个啊,就算我娘能干,也养不起这许多。”

    琳琅啧了一声,表示鄙视此人的没脸没皮,其实心花怒放。这世上还有个跟自己一样放荡不羁的女汉子,真是难得极了!只怕被人流冲散了,赶紧抓住她手,跟着她走。

    两人携手挤往流兰院,原来今晚这流兰院举办的诗会,几乎请来了全京城的风流人物。此时华国人最爱风雅,这些会吟诗作对的风流才子才女,相当于后世的巨星,所到之处无不吸引大批的粉丝。今晚还这么高度集中在一起,说是要各凭本事争夺一件皇室瑰宝,真是好大的噱头,难怪引到倾城而动,街上堵个水泄不通。

    这流兰院是一个相当有档次的园子,平时专门用来供达官贵人举办诗画会什么的,普通人是进不去的,大部分追星而来的老百姓都被拒之门外,也造就了滞留在大街的一坨坨人。

    易明卓拉着琳琅一路挤到院门前,两人形容都有点狼狈,易明卓的头冠歪了,琳琅的被临时加工过的袖子一边线被扯脱了,现在是一边袖子长一边袖子短。但就是这样,两人站出来那一身贵族气还是遮都遮不住的。守门人接待过不少达官贵人,眼神雪亮,立即迎上来道:“不知是哪家的公子?这可来晚了。”

    易明卓信手拿出一张描金的大红帖子丢给他,大刺刺道:“来晚了?头奖归谁了?”

    守门人收好名帖,弯腰道:“还没决出最后胜负呢,只是已经选过两轮了,是王家的小姐,谢家的公子,还有位漠北来的岑公子,现在正比第三轮,三足鼎立呢。”

    易明卓不以为意道:“我都没来,他们算什么三足鼎立。”

    守门人见她口气这么大,名帖倒是写得中规中矩,难道是哪个声名不显的年轻诗人,想趁今天扬名立万?这下诗会可热闹了!赶紧找个小厮来,让他赶紧把两人领进去。

    这一路绿灯开得,小厮直接把人领到诗会的核心场地,流觞池。这池子中间筑了高低起伏曲折婉转的不下十道沟渠,流水潺潺,不停在内中流动,平时是让文人骚客放酒杯入内,行流觞酒令用的。今天诗会主场还是设在这里,只是因为聚会人太多,今天不流觞了,流觞池上放了无数盏薄胎荷花灯,里面盛着盈盈烛光,透着薄如纸的白瓷胎映照出来,挨挨挤挤的在流水中拥着,十分风流雅致。

    围着流觞池设了几张大桌,上面铺着笔墨纸张,是供才子才女们泼墨挥毫所用的。此刻周围大桌的树上已经挂满了写着诗句的白纸,风一吹动,微微作响。几张大桌旁边,却只剩下三人。

    小厮本是领命把两人直接领到大桌上的,谁知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回头一望,却见那高个的公子拉着个小的,说了句:“这字还不错。”站在一棵树旁,捞着上面一张诗笺作欣赏状,却是不走了。小厮暗道,看来又是个沽名钓誉的,撇了撇嘴,走掉了。

    易明卓见小厮跑了,松了口气,她还真的不会做诗,信手把手里拿着的诗笺丢开,笑道:“这种诗句其实没有什么看头,咱们还是瞅瞅谁长得比较风流。”

    这话大得琳琅心意,只是她却不好意思这么当众说出来,默默在心里给她点了个赞,跟着一起四处看起美人来。谁知易明卓这大大咧咧毫不掩饰的一番话,却惹恼了一个人。

    大桌旁边现在还剩下三个人,一女两男,有两人还在奋笔疾书,另外一个肩上披着一块皮毛的少年早就写完了,有点无聊的等人交卷,正好把易明卓说的这番话听个正着。他游目一瞥,那被易明卓扔到一边的诗还是他之前下场写的,顿时就把双眉竖了起来,站起来道:“这位公子好大的口气,看来是位高人,不如下场来赐教两句如何?”

    这少年身段颇高,五官凌厉,一双眼眸更如厉电一般,这么一站起来,有种俯视天下之势。

    易明卓上下打量他一番,挑眉道:“你说赐教便赐教,诚意不足,岂不显得我的赐教很不值钱?”一面对琳琅低声道:“这个长得太凶,不大合我胃口。”

    她这次虽然记得压低声音,但那少年耳朵尖的很,听个清楚,被人挑剔他长得凶,更是大怒,直接离开大桌,大步走过来道:“凭你这种藏头缩尾之辈也敢说这些风言风语!不会作诗之人,凭什么评判别人水平。”

    琳琅见他损自己的朋友,忍不住道:“照你这么说,不会下蛋的人岂不是没有资格说鸡蛋炒的不好?”

    这话说得捉狭,周围哄的一声都笑开了。那少年此刻已经抢到两人面前,他个子比易明卓还要高出一头,见个才到他胸口的小个子口出狂言,脸都气得发红,肩上披的一领毛裘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花花灰灰的,他身体气得微微发抖,那毛裘上的长毛飘呀飘的,十分像被激怒炸毛的猫。

    易明卓原本要生气的,听琳琅这么一说,喷笑出来,也不理那少年,觉得琳琅说话实在解恨,看着她桃花般的小脸觉得分外顺眼,忍不住拿手拧了一把,笑道:“就你会说!”琳琅怎么肯吃亏,回头垫着脚尖也拧了她耳朵一下。

    这一来一往看得那毛裘少年愣住了,回过神来呸了一声,“原来是两个不要脸的断袖!”

    易明卓琳琅同时面无表情的瞪他:“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旁边有人冷冷道:“好一个登徒子,竟敢得罪贵人,看我把你舌头削下来。”正是费长舟,他守在隔壁,突听璃儿呼喊,赶紧跟着从窗户跳了下来,只是下面实在人多,费了点功夫才赶到。他见公主跟身边的男子形容亲昵,相当的不顺眼,碍着现在自己是侍卫,不敢呵斥,但听是敌对一方触了霉头,立刻就挺身而出,还真是想教训这孟浪少年一顿,出一口闷气。

    毛裘少年毛炸得更高了,把毛裘一掀,露出腰间佩着的刀鞘来,冷笑道:“你是谁,也敢跟我挑衅!”

    琳琅心道人家是来比诗的,又不是来比武的,找他比刀打架什么,这不是欺负人么,不好不好,但也不看不惯他那副炸毛样,出声道:“费长舟,算了,这里是斯文场所。”

    她点出费长舟的名,好让对方知难而退。谁知毛裘少年还没怎么样,易明卓先眼神一亮:“快刀费长舟?”打量了费长舟几眼,肩膀碰了碰琳琅的:“你小情人?”

    琳琅翻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没好气道:“他现在是我的侍卫。”

    易明卓脸上不禁露出几分佩服:“厉害,连快刀费长舟都被你搞到手了。”

    “你讲话怎么这么奇怪!”

    那毛裘少年听到“小情人”三个字,打量一番七尺男儿费长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动声色的后撤几步,冷笑道:“他是你的侍卫,怎配跟我交手,顶多跟我的随从打。张三,你去跟他过两招。”

    琳琅现在泡在澡盆里,把玩着手里这枚小小的鸡血石印章,不禁概叹,果然不管在哪个朝代,追星族都是最彪悍的种族啊,这种只要偶像一颦一笑就会打足鸡血的种族天赋,要是放在战场上,恐怕无人能敌。

    话说回来,这枚小印章精致是挺精致的,上面刻着两个篆体小字“君思”,不知是什么意思。说是先朝皇宫流出来的物什,也不见得有多珍贵,尤其那个亡国之女,不是被自家女皇抢了皇位的么,嗯,自己拿着她用过的东西,是不是不大好?

    唤了璃儿,让她随便找个地方放起来。

    洗完之后,头发没干,不好立即就睡,闲着也是闲着,她就想找人聊天。璃儿一行人都累了,全打发去歇息,她在脑里跟公主聊,她估计刚才公主已经猜到了易明卓的来历,只是被打岔了没说出来,现在正好问问。

    公主说:这人跟她估计的八九不离十,跟她搞好关系,会赢得一大臂力。不过这人放荡不羁,在外头风评不大好,和她刻意结交的,反而会让她看不上,所以如果她有心,自然会来找琳琅,不用自己去找她。

    跟公主聊了一会儿,公主表示她有点累,想睡觉,意思就是她不陪聊了。诗会之后,她就一直恹恹的,琳琅不找她,她就不说话,气势也不像之前那么凌人。

    琳琅累得眼皮直打架,精神却很亢奋,忽然又想起一事来,推开窗子往外头暗处低声喊道:“朱九,朱九你在吗?”

    “咕”的一声,很明显的传来一个吞咽的声音,朱九有点惊慌的声音响起来:“公主,我当然在啦!现在我是值夜班的呀。”

    琳琅就猜到他在吃东西提神,道:“刚才我带燕八出去,觉得他还不错啊,你觉得他怎么样?”她是觉得燕八狠是狠了点,但当时他那个打手身份,只有出手狠辣才能镇住人,所以任务是完成得很出色的。况且这么凶的人,难得还很听话,就跟带着一只凶狠的德牧,谁也不鸟,只听你一人的话,那其实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呀。

    琳琅想着,在韩七没换回来之前,出外可能多带着燕八一点,拉风!就是不知道朱九会不会有意见,所以探探他口风。

    朱九有点磨牙道:“我是不大喜欢他,其他的没有什么啦,都是保护公主的人。”

    琳琅听出他颇有恨意,想了想:“难道之前他跟你一起训练的时候,他出手没个轻重,伤了你?”

    朱九像被踩着尾巴,隐隐传出跳脚的声音:“他虽然比我强些,但拳脚没眼,他的路数又惯是这种有来无回的,我怎么会小气记恨这个。况且他就算是强些,也没强太多,我又没有被他打得起不来床过!”

    琳琅奇道:“那又是为了什么?”

    朱九恨了两声,磨牙道:“他小气极了,每次出去吃酒都要各付各的。”

    琳琅大奇:“各付各的……也没什么不对啊。”心想要是计较AA制,那小气的人是你啊。

    “有一次,咱们四个人出去喝酒,付账是五两九钱,我都打算请客的,他非要付给我。”

    朱九似乎气得一时找不到话说,隔了一会儿,才气呼呼道:“算账的时候,他是这么算的,一共五两九钱,每人不到一两五,凑个整。最后给了我一两四!”

    听到这么奇葩的事迹,琳琅一时也找不到话来说,想了半天,弱弱问道:“他很缺钱吗?要是我给他五十两黄金……”

    朱九斩钉截铁道:“那他一定会连命都不要了。”

    琳琅想起晚上燕八对战张三时的表情,不知怎么的,就觉得有点心酸起来。

    这个晚上琳琅睡晚了,特地吩咐明天不用喊她起床,打算一觉睡到自然醒。谁知天还没亮,她就让喊醒了,宫中来使,说女皇要赶在早朝前见她。

    脑内公主幸灾乐祸,一定是陛下知道你昨晚胡作非为的事情,一早就要训你。琳琅带着起床气,面无表情问:“我怎么胡作非为了?是扬名立万了还是教训了外国诗人?”

    公主语塞,气到:你总是到了青楼听小曲!琳琅呵呵哒,又不是跟陛下抢粉头,唱曲的可是个女的!公主彻底没词了。

    璃儿和青眉如临大敌,把琳琅从头到脚整治一番,收拾出一个香风习习富贵荣华的小贵女,塞上红辇。琳琅还没睡醒,全程木着脸,十分痛苦,心道,这时间恐怕女皇自己都还没起床,非要让自己上赶着去见她。要等咱当了皇帝,决不能干这么缺德的事情,要知道很影响人家发育的嘛!

    女皇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你还会做诗?什么时候学的?”

    琳琅斟酌了一下,谨慎答:“是梦中所得,也就是那么几句。”

    女皇嘿了一声,摆了摆手:“对着母皇你还小心上了!”她自己武力值爆表,深谙枪杆子出政权的道理,治国的手段自然要明白,至于吟诗作对这种闲着没事粉饰太平的玩意儿则不大放在心上,三个女儿并三个皇子都没有指着要特别注意文娱学习的。

    谁知昨晚忙公务到深夜,接到密探来报,说二女儿在外面诗会大出风头,力克异国挑衅者,那还是一个有来头的人。女皇十分讶异,不知自己这尚武家族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奇葩,兴致起来,就交代让她早上来一见。

    上次见她还是因为她的倒霉事,女皇给她擦好屁股还得安慰郦元,就没顾得上怎么她,今天兴致来了上下一打量,发现这二女儿脸容好像发生了什么变化。双眉间的桀骜不驯代之是一种平和,眼神柔和坚定,看起来成熟了很多。

    她看在眼里,觉得这个女儿不像以前那样,一眼就能看到底,肚里好像多了些什么东西,让她想探究一下。“琳琅,你现在已经成年了,也没领什么事做。今日开始,朕在大殿给你设个席位,你就跟着你皇姐,一起参加早朝吧。早朝后也留下来,学着点参与政务,早日好替朕分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