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杯

七宝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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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那晚景胜在饭桌上的话给了她什么影响,还是弟弟单独在家担心他犯嫌的关系。

    这几日,于知乐都会回到陈坊的老屋过夜。

    她和于知安几乎不讲话,也鲜有碰得上面的机会。

    这小子总是不知道去哪鬼混,通常半夜才回家。

    四天了,于知乐没见他打开过一次书包,瞥过课本的一个边角。

    她当然也不想管他,每天晚归早起,照旧去蛋糕店,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今天,于知乐到的比张思甜早,索性先在店里收拾了一番。

    捡起藤椅上的书,把橱窗玻璃擦了一遍,朝阳已经送来了一束微光,当作晨礼。

    木梯子咯噶响,张思甜打着哈欠从阁楼下来了。

    于知乐望过去:“昨天没回家么。”

    身上的珊瑚绒睡裙还未换下,张思甜用手指当梳子抓头发:“是啊,小朋友生日,订了一整套甜品台,熬夜弄完了。”

    “几点睡的?”

    “三点半吧。”

    于知乐抬了抬下巴,带点命令的口吻:“再上去睡会。”

    张思甜摇手:“不了,生物钟就这样,睡不着啦。”

    她绕回吧台后边,弯腰觑了一会,找寻无果,遂抬眼问:“我搁这的书呢。”

    “被我放台子上了。”于知乐回,走回烘焙间,搓洗抹布。

    张思甜拔高上身,锁定目标:“喔,这。”

    她靠到烘焙房门边,把那本赭色封壳的书亮出来,对于知乐晃了晃:“这里面东西你看到了嘛?”

    “什么?”于知乐回头,一半脸恰好跑进日光,那里的皮肤白得几乎通透:“没在意。”

    张思甜随意摊开书,抽出两张票状的东西:“这个,邀请卡。”

    “嗯?”

    “你猜谁昨天过来了?”张思甜的语气突然像掉下来的水花,随时能轻快地溅开来。

    她刻意卖关子的举动,于知乐并不买账,只敷衍回了一个字:“谁?”

    “严安!”张思甜叫出声,又停了停:“严安啊!你信吗?他回来了,居然还来了我们店里!”

    好友的这份惊喜,并没有淋到于知乐头上,相反,落水成冰,还是尖利的冰锥子。

    洗手池前的女人突然没了动静,也没了声音。

    像是怕一动,就会扎到什么东西。

    张思甜哪里注意,仍旧自己惋惜:“他问了你,你那会不在。”

    于知乐低了低头,像要借着下巴把什么情绪压回去,她走回张思甜面前,问:“什么邀请卡?”

    张思甜递过去一张:“他开了间酒吧,明晚开业,晚上有他个唱,请我们俩去看,贵宾邀请卡哦。”

    票被她夹在指间,左右来回,很调皮地摇:“哎唷嗬,重点当然是你啦。”

    于知乐直接抽过去,敛目,瞄到酒吧名字,她微微一愣。

    归处。

    他曾唱给她听的歌,是他刚写完的一首,那会她也刚成为他学生不久。

    —

    第二天晚上,八点多,第一个代驾单的往返路上,恰好能经过御场古街。

    严安的酒吧地址就在边上。

    开业第一天,外加老板是国内都小有名气的民谣歌手,所以也注定了此刻的人来人往,惹眼的盛况。

    民谣再小众,那一垛子拥趸者的力量的还是不容小觑的。

    走过人行道,于知乐清晰望见了它的名字,有着和邀请函上一模一样的古朴字体。

    在这样一条灯红酒绿、斑驳陆离的街上,归乡显得过于平和无争了。灯光柔软清淡,静静地从窗子里充溢出来。

    有的地方,你会想要冲进去千杯解愁,在谁都认不出谁的舞池里,泪流满面,摇臂嘶吼。

    但有的地方,你却只愿一个人坐着,不出声的小盏独酌,独自消化岁月的喜乐与哀苦。

    归处就是第二种地方。

    于知乐在门口站了一会,似在踌躇。

    一个穿白色布衫的男孩子见状,走过去问:“小姐,外面很冷,不如进去坐坐,不想喝酒还有茶。”

    于知乐打量他两眼,一直揣在口袋里的右手伸了出来,那张被她叠了一道已经被布料磨蹭出痕迹的邀请卡,也一并暴露到空气里。

    “哦!”见到她手里的贵宾卡,男孩惊呼,且愈发热忱:“是老板的客人啊,您这边请。”

    于知乐跟着他上了店里较高的地段,这儿只安置了几张桌子,却拥有更加开阔的空间与视野。

    男孩说随便坐,她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

    舞台出人意料的简单,立式麦后面,已经有个男人抱着吉他在哼唱,就他一个人。

    于知乐当然认得他,也许是胡茬的关系,他看上去老了点,声线也比以往沧桑。他过去的嗓音是一条河,奔流清朗,有粼粼碎光,如今像是掺了沙,这沙很细,一点也不硌耳朵,反倒很舒适,缓缓地淌过去,再慢吞吞,沉淀在人心底。

    于知乐听得出神。

    直到服务生端来了一杯柠檬水,她才收回视线,道了声谢。

    酒吧里有人在闲谈,但更多的,都安静地听他弹唱。

    他又唱了一首《在瞬间》,他的成名曲,早两年他去了外地酒吧驻场,有网友拍下他唱歌的样子,放在微博上。

    不过两天,不到六分钟的视频,拥有了高达千万的播放量。

    男人怀抱吉他,五官迷人,湮没在晦暗,低吟之后的倏然爆发,让许多人为之一震。

    从此,在许多关乎民谣的歌单里,严安这个名字,包括他写的歌,都成了不可缺少的其一。

    他在台上唱,许多慕名而来的粉丝,全在台下合。

    一时间,大厅里飘荡的,都是熟悉的旋律,整齐而缠绵,有年轻的小姑娘已经热泪盈眶。

    “也就你把我当宝。”

    于知乐清晰记起,他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提着吉他,一手搓了下她脑袋,轻声叹气,说着这样一句话。

    她那会还理直气壮回嘴:“你本来就唱的很好听啊,总有一天,肯定不止我,不止我一个人喜欢你的歌,会有一群人,很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都在台下跟你合唱。”

    想到这,于知乐轻轻一笑。

    好像可以了,她今天来这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这一幕,这一刻,为了看一眼圆梦的他,是什么样。

    圆满了。

    一曲结束,于知乐起身,准备走了。

    也是这一刻,整间酒吧的暖灯,忽然间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了夕阳。

    严安在台上,静默少倾,靠近麦克风,说:“我在今年夏天回到了宁市,大家都知道,之前几年,我都在川省驻唱。”

    他接着说:“人都说衣锦还乡,其实前年的我,也勉强算个衣锦了,你们应该都是那会认识我的吧?”

    台下笑出了声,在鼓掌,在认可。

    “别笑,”严安说:“但我一直不敢回来,我怕见一个人。”

    “我一个学生。”

    他笑了笑:“我一个老师,竟然怕学生,说出来谁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阵哄笑。

    “宁市是我的故乡,我毕业后就待在这里,和朋友开了间乐器店,兼职吉他老师。”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周忻明回头,有些新奇问:“胜子今天怎么没喝酒?”

    “他说头疼。”林岳替他答道。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陈坊的事吧。”

    是个鬼都知道,景胜在心里磨牙。

    接下来,那什么民谣歌手的一段深情独白,听得景胜的鸡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倒是身边朋友,莫名跟着激动叫好。

    他激灵了一下,想尿遁。

    男人开始哼唱:

    “我没有睡意,

    心头都是你,

    没有道理,

    不想逃避,

    姑娘啊,怎么一想起你,

    我就会叹息,

    为什么叹息,

    因为你,我变得从此不像自己,很傻气……”

    这一段,本来还耷拉着双肩,周身皆软骨的景胜,逐渐僵起了上身。

    几句词,仿佛在说自己,适用得出奇。

    此时此刻,稍低一点的坐席,忽地响起了延绵的尖叫。

    因为台上的男人,低眉弹唱的同时,渐渐仰头望向了一个地方,之后,眼光便不曾离开一毫。

    身边长年爱凑热闹的林岳,也跟着嚎叫,相当刺耳。

    那位叫严安的歌手还在轻哼:

    “我试着压抑,

    要保持距离,

    如此刻意,

    无能为力,

    姑娘啊,怎么一见到你,

    我就会窒息,

    为什么窒息,

    因为你,美好得让我不能自已,很动情……”

    众人纷纷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林岳呷了口酒,也兴冲冲跟上大家去找。

    他看到了一个高挑的女人,就站在楼梯的最上面一格。她倚墙而立,面色不喜不悲,不怒不惊。

    似乎还有点……眼熟?

    在哪见过?

    真的好眼熟……

    林岳拼命回想,此刻那首歌,也到了昂扬的部分。

    “不想停——

    不能停——”

    粉丝在欢呼,分担着来自偶像的真情。

    电光火石,一张图像,一个名字,在林岳脑子里闪现。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拱了拱身畔朋友,惊魂未定喊他:“景胜!景胜!”

    “干什么啊。”景胜厌烦地回,这鸟歌词,正听得他肝疼。

    他拽住他胳膊,高指正前方:“你看看!那是不是那女代驾?严安看的女人,是不是上次你给我看的那个女代驾?”

    景胜不假思索抬头。

    他定睛看她,周围环境黯淡,他只能努力辨认。

    也是这一刻,歌至高.潮:

    “我的姑娘啊,

    我想在山花处见到你,

    我想在树荫下见到你,

    我想在雨幕里见到你,

    我想在白雪地见到你……”

    心要跳出喉咙,真的是她,居然真的是她,他竟然在这儿,见到了她。

    景胜一眨不眨看着她,呼吸急促到颤抖,眼前万物变灰,唯独她一人鲜亮,有一圈光。他耳边仍是深切缱绻的歌声:

    “我的姑娘,你笑得发光,你的模样,是我归乡,

    我的姑娘,你快回家,我真的好想你,

    回家吧,过来啊,回来啊,我的姑娘,我是真的想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