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楔子(修)

群雁追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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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力乱神的故事里通常会讲惨死之人如何变成厉鬼复仇,动物草木怎么得遇到奇缘幻化为妖,鲜少出现器物做主角,讲上一个与复仇雪恨无关,与奇遇良缘也无关的故事。大概因为是死物,不会动,不会听,不会看,最后又不当人,乏味得很,谁愿意听?

    我以前倒听说过一个很荒诞的故事,主角是一对剑。

    一对剑,一对短剑,却取了极其像刀的名字,叫做楚刀。也有人说它就是刀,给它的主人惹上了数不清的麻烦,实在难以应付,它的主人便找来工匠熔掉它,重新锻造成剑,怕被垂涎它的人发现,又故意做成短短的一对,贴身藏匿。

    这位主人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来历,没有人知道,或许是年代太早,知道的人都陆续老死了,只剩他还继续活着,活着,活成了无亲眷,无旧友的孤家寡人,带着一对不死不灭的剑四处漂泊,前路茫茫。

    “剑是死物,自然不死不灭。”听故事的人提醒道。

    我知道,剑是死物。可那是普通的剑,冷冰冰的一块铁,怎么能和故事里的剑相提并论?

    “哦?故事里的剑暖烘烘的会发热?”

    会发热又有什么好稀奇的,现代科技发达,有千百种办法使铁发热,值得拿来说吗?

    我说的这对剑在它还是刀的时候,可比大多数活人要贴心百倍,懂得揣摩主人的情绪,猜测主人的想法,它的主人用它杀人,想让人死,人便一刀封喉;不想让人死,它连头发丝都割不断一根;想让人半死不活,砍伤的地方就治不了、死不了,时好时坏的拖着,一到变天复发,痛痒从骨头缝里钻出来,令伤者饱尝皮肉之苦,生不如死。你说说,普通的死物能有这般心窍吗?

    “不能。”听故事的人唏嘘,“这么厉害的刀,难怪到处给它的主人惹麻烦,慌得要把它给熔了”

    再麻烦也就对付对付垂涎它的武人,它的主人功夫好,兵器又通晓他的心思,堪称天下独步,敢来抢的,杀光便是了,何必把刀熔掉。

    “既然不怕麻烦,那是为何毁了它?”他又问。

    什么毁了它呀!我先前就说过这东西不死不灭,它被一分为二,秉性却还在,甚至比原来更通人性,见到它的主人黯然伤神,它也难过的滴出锈红的水珠;听到它的主人爽朗大笑,它也高兴的发出嗡嗡铮鸣。

    “好一对有情有义的短剑。按照故事套路,这时候剑应该变化作人,日夜守在主人身边成就一段姻缘,但你说它不当人,它后来当了什么?”

    后来?后来它的主人如你所想,日日盼着这对剑变出人的模样,盼得发了痴,什么正经事都不做,什么正经事也不想,带着剑四处流浪。到一处新地方,就问剑,这里风景美不美,带你住上几日散心好不好。起了风沙,淋了暴雨,从来不管自己的衣裳是黑是白,一心仔细擦剑,口里还念叨,别哭别哭,你脏了也好看,我喜欢极了。他一年到头都没有买一双新鞋赶路,剑上挂的穗子倒每个月换新样式,舍不得它用旧的。

    “恋物癖吧,现代也有很多,你这故事算不上荒诞,我听说有人幻想自己前世是一块英俊的草莓蛋糕王子,老婆孩子都不要了,整天跟自己烤的漂亮的草莓蛋糕公主上床过日子。哎,别问我跟蛋糕怎么上床,我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没好意思细问。”

    你说的那人得了癔症,精神失常,有什么好多问的。我说的这人精神还是正常的,头脑灵光得很,他带着剑从南走到北,花了十数年的光阴,从东走到西,又过去十数年,长安城头一起喝酒的花魁娘子早就嫁作商人妇,生儿养女,儿女们长大又成家立业生孩子,做了奶奶,他却面容未改,仍旧是当年剑眉星目,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不过芳华易逝,红颜易老,操持家业为生活所累的女人自然比不上无忧无虑的人精气神饱满,他便没在意。二三十年弹指间,等他从西域回到江南,龙椅上的天子不知何时换了人,都城竟迁去了北方。想起去北方探望旧友,辗转寻见的却是坟头一把草,旁边还葬着好友的儿孙,血脉绵延了几代,照这些人的岁数仔细一算,不知不觉中居然已过数百年。唯独他还活着。

    他竟还活着!

    听故事的人这时也静了,沉默半晌才惊讶问道:“长生不老?怎么可能!始皇帝为了求长生,听信术士胡言乱语,醉心炼丹,甚至派千名童男童女出海寻找长生不老药;汉武帝为了求长生,不惜重金打造金铜仙人承露盘,承接雨露服用,企图延年益寿。可结果呢?谁真正求得了长生?”

    “历朝历代想要长生不老的皇帝穷极一生都没求到结果的事情,他区区一介刀客怎么做到的?”

    是啊,权势滔天,无往不利的帝王们都求不来的东西,他如何得到了?没有人知道。

    我猜想过是因为刀,它不死不灭,得到了它的人也一样会变得不死不灭,所以无数人想争想抢,它的主人才把它丢进火里烧化,试图毁掉它。

    然而刀的魂魄还在,能力就还在,即使重新锻造,它依然通人性,依然能赋予它的主人万古不灭的生命。

    “再后来呢?他就这么一直活着吗?”

    不,故事的最后他死了。

    “死了?”听故事的人难以置信。

    是的,死了。剑的主人活了几百年,终于有一天活够了,再也不想长生,尝尽各种办法寻死。但是剑还在,他的性命就还在。

    “那他怎么还会死?”

    他把剑毁掉,不就死了。至于用了如何狠毒的手段毁掉剑,为什么想毁掉剑,就不得而知了。

    “唉,有福不知享。换做我能长长久久的活着,我宝贝这对剑还来不及呢!”

    非要活那么长久干嘛,我倒觉得普通人的一生时间正好,活的短暂,烦恼也短暂。你现在羡慕长生,等你真的不老不死,看着亲人们陆续老去,爱人们一个接一个离去,朋友们也一轮换过一轮,几百年过后,只剩自己孑然一身,恐怕又会嫌寂寞。

    “我这种喜新厌旧的人,七年之痒都抗不过,怎么会怕寂寞?旧人逝去了,再找过新人呗,如果我有一天遇到真爱,爱到痴狂,非他不可,我就想法子让他重生过来,用正经的医学手段也好,用歪门邪道也好,时日长久着呢,足够我折腾了。”

    哈,你这话说的,十分像我听过的另外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

    另外一个与长生有关的故事。

    “还有人能够长生不老?快,说来听听。”

    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从何处说起呢?就从一个梦开始说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