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一章

群雁追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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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补习班的课安排在下午和晚上, 般微澜中午眯了一会儿,下午两点多收拾好上课的东西,背着双肩包出门赶公交车。

    一袭简单的白衬衫,深色牛仔裤,显得他整个人斯文青涩,沉静如水, 别有一番书卷气。周靖柔坐在甲壳虫里关着车篷抽烟,余光从窗口瞥见般微澜这副模样,差点没认出来, 多瞧了好几眼才喊:“般微澜!你又去面试啊?”

    般微澜跟她算混得挺熟了, 温温柔柔地笑了笑,说:“不啊,上一回面试过了,我去上班。”

    “几点上班啊这么晚出门?你赶得上公交车吗?”

    “应该赶得上吧, 我算过时间了, 正好五分钟后会到一班。”

    周靖柔把烟头掐灭, 朝他抬了抬尖尖的下巴:“隔壁工地拉了几辆大卡车来,停在路上一动不动,把主干道给堵死了, 五分钟?五十分钟都别想进来!……上车, 我带你抄小路出去。”

    般微澜皱着眉说不会吧, 噪音扰民就算了, 还占道, 他们公司怎么这么不讲道德啊。往前走了几步, 远眺柏油马路的路口,果然闹哄哄的停满了大卡车,旁边的自行车道上还停了锃亮的黑色小轿车,一群身披袈裟的和尚围着小轿车,一手执佛礼,一手拨佛珠,缓缓转圈。看不出是单纯的念经还是又在做法事。

    般微澜想到这群和尚在工地上念经就念了几个小时,看样子堵路上也得堵至少几个小时,挠了挠眉心,把公交卡揣回兜里,转身上了周靖柔的车。

    打开车门,他才发现副驾驶座坐了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戴着墨镜,一言不发。

    般微澜顿时有些尴尬,改成拉开后座的门:“我不会当了电灯泡吧?这位是……”

    那中年男人回过头,把墨镜稍微勾下来点,露出两只眼皮松弛的小眼睛,般微澜瞧着眼熟,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惊讶的说:“你是昨天酒吧那个……”

    “免贵姓曹。”那中年男人冲他笑,一口稀烂的黄牙。

    姓曹的年逾四十,又黑又矮,挺着个浑圆的啤酒肚像孕妇怀胎似的,周靖柔一口一个曹胖子喊他,他都笑眯眯的应着;吐出来的烟圈喷他脸上,呛得慌,他也甘之如饴的吸那二手烟,脾气好得不行。

    般微澜觉得周靖柔跟曹胖子有点暧昧,又不好多问他们两个现在是什么关系,只能低了头专心致志地看自己的手。他人长得好看,手也十分漂亮,白皙修长的手指微微蜷着,于骨节处透出粉玫瑰似的一抹淡红,赏心悦目,像一件精心雕琢过的工艺品。

    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便是指腹和掌心里莫名多出一层薄茧,他自幼娇生惯养,性子磨蹭散漫,从来不做辛苦活,也没什么持之以恒的爱好需要频繁用手,不知为何就长茧子了,真奇怪。

    般微澜想起小时候看武侠小说,作者写一个使剑的武林侠客,默默无闻的时候背着一把同样默默无闻的剑云游四方。别人看他的剑,才知道他会武功,流露出几分崇敬之情,看不到他的剑,便把他当做贫穷落魄的凡夫俗子,不屑一顾。

    许多年过去,侠客饱尝风霜,剑术已练入至臻上境,声名鹊起,一跃成为武林传奇,犹似孤月高悬,可望不可及。他再不需要任何人的崇敬和景仰了,这些年得到了太多,太腻,于是藏起剑,收敛锋芒,在乡野山间做他的凡夫俗子。

    侠客这样人物,名字就代表着武林第一,独步天下,不必用任何武功证明自己,自然也不必处处施展身手,能不拔剑,绝不拔剑;能不抬手,绝不抬手。做武夫,做到极致,做凡夫,当然也做到了极致。

    此后数年,武林风云变幻,新秀频出,成名的人物就像浪涛,一波换过一波,侠客的名字随时间的长河消磨殆尽,侠客的容貌亦无人记得。只在山间小径的茶棚内,武林人坐下喝一杯茶,看到有个老汉收拾茶碗,指腹、手心覆着一层薄茧的时候,会有人问一句:“老头儿,你这双手也曾练过剑吗?”

    小说里写老头儿的手,骨节分明,苍劲细瘦,像一截坚韧不拔的竹子,薄茧是竹子历经风吹雨打留下的痕迹,代表着他过去的辉煌——般微澜的手就挺像这么回事儿。

    般微澜端详良久,左手情不自禁地摩挲着右手五指指腹。剑他没练过,国外的西洋剑他拿不惯,玩一次就丢开了,弓箭他倒认真学过几节课,教练说他有天赋,头回射箭就正中靶心,不比训练多年的弓箭手差,般微澜得意洋洋,兴致倏然高涨,为此沉迷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毕业事忙,弓箭课也就没继续去上了。

    “哎,你工作的地方是单行道啊,那我车开不过去了,就停这儿啊,你自己走一段路。”周靖柔猛踩刹车,堪堪停在马路边,差点蹭上人行道。

    般微澜反应不及,身体照惯性往前撞,额头磕到了座椅,痛得倒吸气。前头的曹胖子回头看他,说:“你低头看什么看得那么入迷啊?我一瞅后视镜,就见你摸手摸得起劲……不过你这手是挺好看的,手是美人的第二张脸,此话不假啊……”

    “没什么。”般微澜一边敷衍,一边把手缩进袖子里,跟周靖柔道了声谢就下车走了。

    曹胖子看着他背影瘦削,个头高挑,腰细腿长,饿鬼馋食似的舔了圈嘴唇,复又叹气,自言自语的说,皮嫩骨架美,就是肉少了点,没滋没味的,可惜了。

    车里空间窄,周靖柔耳朵还特别好使,听见他对着般微澜评头论足,冷哼了一声,讥笑着说;“曹胖子你撒尿照过自己没?这头撩我,那头垂涎着他,你当你是吴彦祖啊?吴彦祖长你这身材,这牙口,恐怕连圈都混不下去了,好意思贪色吗?”

    昨晚傅若虚使了个小法术帮向曹胖子讨债的鬼婴骚扰他,谁知那鬼婴仇深怨重,极其凶恶,钻进出租车里拧断脑袋吓昏了司机,曹胖子也骇得尿了一裤子,缩在车座底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求饶,鬼婴把脑袋抛进车座缝隙,贴着曹胖子嘻嘻笑,说爸爸你不认得我了吗?前年我妈怀着我,问你娶不娶她,你扯着她头发往墙上撞,骂她破鞋,怀了野男人的种还敢来找他接盘,她哭着求你,你说了什么?嘻嘻,你让她早死早超生,她听你的话怀着胎自杀,早就死干净了,我们两个都没投胎等着你呢!你死了,咱们就团圆了!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啃掉了曹胖子两只眼睛,没有头的小身体从后面爬过来,骑在曹胖子脖子上扯他头发,替他妈出气。

    翌日拂晓,鬼婴把曹胖子折磨死了,附了他的身,预备给他妈妈也找具还魂的身体,再找点细皮嫩肉的口粮,鬼是虚无缥缈的魂,可以不吃不喝;人是要吃喝的,饿肚子可不好受。这么一琢磨,就盯上了年轻靓丽的周靖柔。

    曹胖子挨了骂仍然笑眯眯的捧着周靖柔,嘴上说:“你漂亮我才贪你的色啊,食色性也,男人的通病。你不喜欢我看他,我以后就不看了,瘦不拉几的大男人,没看头。”心里却想,等我夺了你的皮囊,再去勾引般微澜,那么鲜嫩的肉体,光看着多浪费啊。